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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简章(参加5月28日我校招聘会)
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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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详情

为逐步解决教师年龄老化、结构性短缺现象,不断调整教师结构,加快构建学历高、专业硬、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石拐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拟采取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中学教师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5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1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3年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8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3年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包头市内各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以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招聘范围。

9.现役军人。

10.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制定《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8日,公布期为5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8日《内蒙古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夏季就业洽谈会》的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提交将相关资料或扫描成pdf格式发到指定邮箱sgjysz@163.com进行审核。

所需资料:《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提交材料图片务必清晰,由于图片不清晰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289:005月28日12:00止;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5月28日至5月31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12:00

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及时查阅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并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5)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资格初审及报考结果确认

初审时间:6月19:006月212:00

初审要求:由区教育局指定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初审截止时间前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均在邮箱内回复)。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报考结果确认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表并上传相关资料信息后及时进入本人邮箱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及时在石拐区人社局、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面试及其他工作程序的相关公告。

3.其他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经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的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范围

通过资格审核且报名成功的考生。

2.面试内容及程序

(1)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水平测试×40%+试讲×60%

(2)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时长20分钟,综合素质水平测试和试讲时间由考生自行分配。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拐区人社局、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提供无犯罪记录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或自动放弃的考生,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六)公示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拐区人社局、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并依据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凭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5.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如实说明。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到岗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系统,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上岗之日算起),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石拐区教育系统以及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石拐区纪委监委和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及区教育局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

3.实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4.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面试外的其他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拐区人社局、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

石拐区人社局0472—8728182

石拐区教育局0472—8728335

2.监督电话: 0472-12388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拨打相关电话。

本简章由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中小学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校园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xlsx

诚信承诺书.docx

投递流程:

注册今日招聘(https://www.jrzp.com/xiaozhaoView/3019912.shtml),完善个人简历或上传pdf版简历>>选中职位投递>>确认职位或岗位名称>>完成投递,并注意尽量不要多岗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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